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【2022】146 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(暂行)》(财综〔2014〕96号)等文件有关规定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现就2022年局机关专项“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发展”项目公开征集承担单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项目任务及申报要求 本次共征集3个项目的承担单位,项目执行周期一年,具体如下: (一)组织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及相关技术培训(15万)。 任务内容:推进“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”任务,组织建设单位完善建设方案,围绕建设任务开展相关技术培训。 绩效目标:开展2-3次技术培训任务。 申报要求: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和评价等工作有较好的研究基础,熟悉中医药平台建设相关工作,具有承担相关培训经历者优先。 (二)组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启动培训(15万)。 任务内容:协助启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,为深化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制定方案;协助科技司开展相关培训。 绩效目标: 1.形成1份局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; 2.围绕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1次培训工作。 申报条件:对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有较好的研究基础,熟悉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相关工作,具有承担国家和省部级平台建设项目管理经历者优先。 (三)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推进(10万)。 任务内容:结合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收集整理工作,完善数据库、保护名录相关工作,形成可以有效运行的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、评估、知识产权保护与推广应用的措施和机制。 绩效目标:形成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建议报告1份。 申报条件: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收集整理等工作有前期工作基础。具有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指导和管理经历者优先。 二、有关要求 (一)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单位资质良好,具备相关领域工作基础,业务范围与项目内容具有紧密相关性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,能够保证项目按期实现活动绩效目标。 (二)请认真填写申报材料(具体见附件),申请表应在首页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,一式8份邮寄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。 (三)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(以寄出邮戳为准)。 (四)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所有。 三、其他事项 (一)我司将在12月中旬左右发布项目承担单位入选公告,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,请关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。 (二)联系人: 中医科技处 张晓萌、邱岳 010-59957704 中药科技处 吕泽 010-59957713 邮箱:zhyc@natcm.gov.cn。 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,邮编:100027 附件: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专项“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发展”项目申报书(模板)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
2022年11月22日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征集2022年局机关专项“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发展”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
发布时间: 2022-12-25 14:14:16 来源: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